您好,欢迎来到26游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24地震应急预案(5篇)

2024地震应急预案(5篇)

来源:26游戏网

2024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地铁分公司地铁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事故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抗震工作,高效的组织本标段防震、抗震工作的落实,积极、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保障周边人民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施工工作和社会稳定和谐,依据、省、市及公司、地铁指挥部有关抗震工作安排精神,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地铁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资料和本标段实际情况编制。

  3、工作原则

  本标段实施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国家、省、市及地铁建设指挥部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有关、方针。建立健全防震、抗震工作组织机构。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反应快速的开展地震防御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预沈阳地铁二号线十五标段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建筑物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

  二、地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项目部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根据各部室管理职能,成立了相应能力的救援小组。

  2、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

  负责本标段防震、抗震工作的全面管理和协调,负责本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与小组人员职责的落实,负责救援物资的统一调配,配合外部救援的合作。

  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开展防震、抗震工作。在组长不在场的情况下行使组长权力,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各自分工的工作,全面展开抗灾自救和恢复生产正常进行。

  抗震抢险组职责

  地震发生后,负责现场的抢险、抢修,根据地震灾害的实际情况,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负责现场人员和物资的抢救,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

  义务消防组职责

  由于地震引发施工现场火灾时,义务消防组应立即报警,在义务消防组组长的带领下,迅速扑灭火灾或尽最大能力控制火势蔓延,为消防人员赶到现场赢得时间。

  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地震灾害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对事故中的轻伤人员、现场及时进行包扎救治,伤情严重的,专人负责送至附近医院紧急抢救。

  救援物资保障组职责

  保证应急救援储备物资数量充足,防止因救援储备物资数量不足而影响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平时救援有清单,物资堆放进库有登记,一旦发生火灾能立即使用。

  治安外协组职责

  地震发生后,负责第一时间将灾害情况上报地铁指挥部,负责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在门到达之前,维持现场秩序,门到达后,协助门维护现场治安。积极疏散人员,避免地震余波造成人员二次伤害。在现场周边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地震发生后,各相关人员必须在5分钟之内向项目部防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上级部门报警,并在现场组织实施救援,同时各职能小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5分钟之内将地震灾害基本情况分别向分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报告。

  3、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接到报告后,要在30分钟内组织各自分工负责的救护人员、物资、设备等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抗震抢险和处理工作。

  4、地震灾害报告内容:发生地震的单位及时间、地点;地震的简要情况、有无人员伤亡和人数及经济损失;洪灾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需要上级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事宜。

  5、所有抗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四、应急救援措施

  1、地震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所辖的各部室人员、民工队负责人要立即指挥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地震灾害发生地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应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人员、物资和设备。

  3、项目部抗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按照地震灾害的类别,根据抗震工作程序和涉及范围的情况,统一协调指挥,紧急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参加救助抢险,必要时请求有关外部力量到场支援。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负责人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紧急调集相应的物资、设备、人员实施应急救援或抢险。

  5、事故发生地遇有动力电、煤气等危险源,应立即切断,迅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等设施,保证应急救护工作顺利展开,防止二次事故灾害的发生。

  6、安全保卫组进入地震灾害现场5分钟之内,要做好现场的交通维护、疏导和人员的疏散工作,预防和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治安。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员要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医护救护组在接到地震灾害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调集医护人员和车辆,负责将伤员送到指定医院实施抢救。

  8、物资设备保障组要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保证应急救护物资及时运输到位。

  9、其他相关人员也应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10、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设备、物资、人员及占用场地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或拒绝。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本预案自即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

  1、地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物资表

  4、项目部施工人员应急撤离线路图

  5、外部救援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2024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震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整体防御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维护党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提高我局的对外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东方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地震相关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局内各股室实施本单位地震应急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二)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地震、地震相关事件的审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审计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通报准确、权威的审计信息,及时通报事件处理工作的审计数据信息。

  2.对本单位抗震救灾做统一指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研究制定抗震救灾重大决策措施,制定和发布抗震救灾的有关规定,动员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4.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5.研究解决演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副兼任。成员为局办公室、资源环境审计股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三、应急准备措施

  (一)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全盘的安排部署、分工协调落实,各成员立即进入岗位,各司其职,组织各股室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抢险救灾行动方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并进入待命状态。

  (三)对供水、供电、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要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立即检查抢险救灾用的资金、物资准备情况,尽快做好本单位工作、生活、救灾物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立即实施紧急预案,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一)根据实际,逐个确认局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情况;对被压和处在危险场地的干部职工,要积极联系和协助救护,减少人员伤亡。

  (二)全面检查和检修水电等生命工程,加强对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监控。

  (三)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应急部门的安排,参与设置医疗急救点、救灾物资供应点等工作,提供医药、食品、饮用水等急需物品。要储备好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械,迅速开展伤病员的抢救护理工作。防治病毒和疫病流行,安排好全部干部职工生活。

  (四)成立审计组,对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审计。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召开小组会议,对受灾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安排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处理;具体善后工作根据分工妥善处置。

  (二)灾害调查与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调查及受灾情况进行汇总,由局纪检对全过程进行检查及评估。由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恢复办公、重建办公条件等情况进行谋划梳理,向局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局领导小组进一步安排部署。

  (三)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必要时,经市批示后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2024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监测报告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

  5、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向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消防、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和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支持的事项,由省级向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请求或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消防、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消防、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恢复重建

  7.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預測、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报告震情,向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根据情况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对中国地震灾害应急

  中国发生地震灾害后,台办向中国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内地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内地对中国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根据中国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省(区、市)督导有关地方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附则

  11.1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负责解释。

  11.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4地震应急预案

  一、紧急疏散原则:

  指挥得力、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疏散、保护师生、减少损失。

  二、处置应急事故的组织:

  学校安全疏散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三、地震临震应急反应:

  (一)紧急避震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教室。

  2、在教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或床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口边。

  6、在教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7、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二)紧急疏散:

  根据学校各年级所处位置及学生年龄特点,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1、拉响警报:学校办公室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拉响警报,听到警报(钟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本班级学生立即蹲在桌子下面,如果在2分钟后没有大反应,学校再次拉响警报(哨声),各班级应马上按照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教学楼。同时,柯双喜老师负责向120求救;沈汉力校长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2、组织疏散:

  (1)安全疏散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班主任及当时上课的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

  (2)疏散路线说明:

  a、各班学生依次分两列纵队从教室前后门出,不拥挤,有序排好两列纵队。

  b、六(1)、五(1)班从教学楼过连廊往综合楼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四(1)、四(2)班从教学楼过连廊往宿舍楼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三(1)、三(2)班从教学楼左侧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二(1)、二(2)班顺教学楼右侧楼梯下楼直接到操场;

  一(1)、一(2)、一(3)班直接到操场。

  c、教室内学生疏散指挥人员安排:

  当时在教室上课的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排队,带领学生有次序下楼疏散;

  当时在办公室内办公的班主任、随班教师立即前往楼道口等待本班学生,遇到本班学生后立即协同任课教师带领本班学生到操场,按升旗仪式队伍位置安排集结队伍。

  上体育课的班级立即在操场集合,由上课的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到安全地带集结。

  3、救护摹拟演练:

  (1)救护人员安排

  由林清灿老师及时联系卫生所卫生员到校内处理伤病员。

  a、不担任教学任务及疏散任务的教师在操场待命,及时把伤情较重的师生送往医院。

  b、带领本班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不担任班主任的男教师如当时没有带班任务,则立即到操场待命,参加救护组工作。

  (2)操作过程

  a、发现学生受伤,所在班科任老师应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b、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转移受伤学生至安全地带(操场)。

  c、先由卫生所卫生员进行急救,待120救护车到达后送湖头医院就医。

  四、疏散要求:

  1、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钟声),教学楼全体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

  2、疏散集合地点:按集会位置在操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安排。

  3、在撤离时给学生讲清楚,地震时第一不能跳楼,第二不能一窝蜂似地往外挤,应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班同学一齐行动,把桌椅摆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同学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震后有秩序的撤离。

  五、注意事项:

  1、做到不惊慌、采取就近避险。

  2、必须按疏散线路疏散,下楼时各班成两路纵队下楼,以免碰撞、拥挤、踩伤。

  3、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4、当堂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有秩序将学生撤离到操场。

  5、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

  6、疏散过程中,要迅速,要排队有秩序前进,不要慌乱奔跑,不要争先恐后。

  7、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学生要蹲下,保护头部。等到演练结束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校长报告。

  六、自救互救:

  疏散后,各工作小组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的自救工作。

  七、灾情速报:

  灾情速报对象:灾情内容向上级地震部门、中心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2024地震应急预案

  (一)、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质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安排好师生生活、学习等工作,保证学校师生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设置警戒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有效、安全地疏散师生撤离危险地带,安定师生情绪。

  4、善后处置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学校领导组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5、通讯督导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事故现场各小组与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26662.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