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应急预案1.0编制目的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方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潜在事故:叉车车辆伤害;
危险因素:叉车等车辆撞人,车辆撞设备等。
1.3可能的原因事件
1.3.1驾驶员违章行驶;
1.3.2驾驶员工作精力不集中(抽烟、谈话等);
1.3.3驾驶员酒后驾车;
1.3.4驾驶员疲劳驾驶;
1.3.5驾驶员情绪不好或情绪激动时驾车。
1.4发生条件:车辆撞击人体、设备等
1.5触发事件
1.5.1车辆有故障(如刹车、转向不灵、无效等);
1.5.2车速过快;
1.5.3路面不好(如路面有陷坑、障碍物等);
1.5.4超载驾驶;
1.5.5恶劣天气(雨、雪、冰)。
1.6事故后果:人员伤害、设备损毁等,引起二次事故
1.7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7.1试验现场严格控制车辆入内;
1.7.2增设交通标志(特别是限速行驶标志);
1.7.3保持路面状态良好;
1.7.4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行驶不违章;
1.7.5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如要求行驶时不吸烟、不谈话、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激情驾驶,行驶时注意观察、集中注意力等);
1.7.6行驶车辆无故障,保持完好状态;
1.7.7车辆不超载、不超速行驶;
1.7.8厂区内车辆驾驶员应持证上岗。
2.0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旦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指挥办公室、各应急小组即告成立,本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与综合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同。
3.0现场力量调集及报告程序
预防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均同综合应急预案。
4.0现场处置原则
4.1现场处置工作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2统一指挥、密切协同。
4.3反应迅速、行动果断。
4.4严格控制事故扩大的基本原则。
5.0现场处置的程序方法
5.1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调用现场设备将受伤人员运离危险区域,拨打急救电话“120”寻求医疗救护。
5.2现场受伤人员抢救: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就近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5.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就近送有条件的医院治疗。